在4月1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发布了本赛季第三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报告,编号为20260414。本次评议涵盖了19个判例,并确认其中有7个判例在重要判罚上存在误判或漏判的情况。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国安俱乐部提出的三个申诉均被评议组认定为判罚无误。
在被评议的19个案件中,有三起申诉均出自北京国安俱乐部,这三起事件均发生在与成都蓉城队的比赛中。
具体而言,国安的三个申诉包括:第一,在比赛第14分钟,成都球员对国安队员犯规,裁判判罚成都球员犯规并出示黄牌,VAR未介入,国安方面认为应对犯规球员出示红牌;第二,在第27分钟,成都队员与国安球员争球,裁判判罚成都球员犯规,但未给出相应的黄牌或红牌,VAR也未介入,国安俱乐部认为应判红牌;第三,在比赛第84分钟,成都队进球,裁判判进球有效,VAR未介入,而国安俱乐部主张该进球是因手球而无效。
针对这三起申诉,裁判委员会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认为裁判的判罚均属正确。
具体来说,针对首个申诉,评议组表示,成都队员在铲球时的主要接触力量是由左脚施加,且与国安队员的接触并不明显,右脚的接触才是违反规则的主要行为。尽管这一动作具有较强的鲁莽性质,但并不构成对于球员的严重犯规。
对于第二个申诉,评议组表示,成都队员的鞋钉接触到了国安球员的脚踝上部,虽然脚跟支撑在地面,身体重心偏移,这一违规行为虽然构成鲁莽犯规,但根据情况只需出示黄牌,红牌判罚不符合标准。
在最后一个申诉中,评议组经过对赛事官方转播视频及VAR回放的仔细分析,无法确认球与进球球员的手臂是否发生接触,因此支持了现场裁判的决定,认为进球有效。由于VAR视频中没有清晰的证据证明手球,VAR未介入的决定也是合理的。此外,评议组提醒,非官方渠道的视频未必具备足够的可靠性,其内容也未提供明确证据。
此评议结果来源于京报体育,反映了裁判委员会在判罚公正性及透明度方面的努力。




